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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應急管理工作要點
- 分類:行業動態
- 作者:
- 來源:浙江應急管理廳
- 發布時間:2021-05-19 14:48
- 訪問量:
【概要描述】(一)以真正壓實責任為關鍵,提升責任傳導力。 (二)以推進安全生產三年行動為平臺,提升整治推動力。 (三)以實施“遏重大”攻堅戰為重點,提升防控重大風險攻堅力。 (四)以嚴肅嚴格監管執法為抓手,提升執法震懾力。 (五)以深化自然災害重點工程建設為牽引,提升災害防范力。 (六)以加快數字賦能應急管理為突破,提升精密智控力。 (七)以夯實應急救援基礎為保障,提升應急處置力。 (八)以推動社會化服務為助力,提升社會共治力。 (九)以打造應急鐵軍為支撐,提升履職專業力。
2021年浙江省應急管理工作要點
【概要描述】(一)以真正壓實責任為關鍵,提升責任傳導力。
(二)以推進安全生產三年行動為平臺,提升整治推動力。
(三)以實施“遏重大”攻堅戰為重點,提升防控重大風險攻堅力。
(四)以嚴肅嚴格監管執法為抓手,提升執法震懾力。
(五)以深化自然災害重點工程建設為牽引,提升災害防范力。
(六)以加快數字賦能應急管理為突破,提升精密智控力。
(七)以夯實應急救援基礎為保障,提升應急處置力。
(八)以推動社會化服務為助力,提升社會共治力。
(九)以打造應急鐵軍為支撐,提升履職專業力。
- 分類:行業動態
- 作者:
- 來源:浙江應急管理廳
- 發布時間:2021-05-19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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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省應急管理工作要點
2021年全省應急管理工作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應急管理工作會議和省委十四屆八次全會、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省“兩會”、全省安全生產暨消防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圍繞構建新發展格局,統籌發展和安全,牢牢抓住遏制重特大事故這根主線,以真正壓實責任為關鍵,以推進安全生產三年行動為平臺,以實施“遏重大”攻堅戰為重點,以嚴肅嚴格監管執法為抓手,以深化自然災害重點工程建設為牽引,以加快數字賦能應急管理為突破,以夯實應急救援基礎為保障,以推動社會化服務為助力,以打造應急鐵軍為支撐,在推動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上率先行動、率先破題,擦亮安全發展底色,為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提供堅強應急管理保障。
一、主要目標
(一)安全生產方面。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前兩年平均數下降20%,全國排名持續向好;億元GDP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同比前兩年平均數下降25%;較大以上事故起數持續下降,有效防范較大社會影響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自然災害方面。自然災害直接經濟損失占全省GDP的比例控制在1%以內,避免群死群傷事件發生,特別是防汛防臺工作中力爭不死人、少傷人、少損失。
(三)應急救援方面。強隊伍,完成?;?、涉海涉漁、地下空間等專業救援和醫療救助隊伍建設,新培育50支社會應急力量,鄉鎮(街道)應急管理站建成率達100%。強指揮,省市縣鄉四級應急指揮平臺全面貫通,可視化指揮建設延伸至鎮村兩級;完善社會應急聯動機制,市級局牽頭或參與應急聯動機制達100%,縣級局牽頭或參與應急聯動機制達50%以上。強救援,事故、災害現場指揮官制度全面建立,應急處置統籌力有效提升;對標一流,深化航空救援體系建設,新增80個以上臨時起降點。
二、任務措施
(一)以真正壓實責任為關鍵,提升責任傳導力。
1.突出抓好黨政領導責任落實。完善省安委會組織架構。2月底前充實省安委會成員,副省長均擔任省安委會副主任;積極推進省安委辦實體化運作。建立照單履職制度。2月底前層層制定細化政府領導安全生產年度重點任務清單,完善年度安全生產述職制度,形成層層到底的“述安”機制。推動安全生產納入省委巡視。將省級部門、地方黨委政府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作為省委常規巡視重要內容,突出對省級掛牌的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重大事故舉一反三、影響惡劣較大事故依法處理和整改到位情況的巡視。
2.嚴格部門監管責任落實。強化專委會專業統籌力。2月底前在8個重點行業領域由分管副省長各自牽頭建立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建立并落實專委會季度例會、季度報告、半年檢查工作制度,協調推進本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完善部門監管職責清單。進一步厘清部門監管職責界線,5月底前出臺《浙江省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3.推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全面開展企業風險普查。按照安委會牽頭、部門聯動、專班推動、專業技術企業支撐的要求,3月底前啟動全省首次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普查,6月底前建立企業安全風險數據庫,依托“常普常新”機制,動態繪制綜合風險預警“四色圖”。實施風險隱患主動報告制度。6月底前建立企業主要負責人管控承諾和監管部門分級預警、安全提示相結合的重大風險日志管控機制;4月底前全面實施企業向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和企業職代會“雙報告”重大隱患情況。完善行刑銜接工作機制。深入貫徹實施《刑法》修正案,根據2019年應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檢等4部門聯合印發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4月底前出臺具體辦法,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嚴格依法做到應移盡移;細化定罪量刑標準,依法嚴控緩免刑適用,對重大疑難案件實行督辦制度。
(二)以推進安全生產三年行動為平臺,提升整治推動力。
1.健全專班推進機制。進一步強化專班實體化運行,落實專班“日碰頭、周會商、月例會”制度;建立省級專班與省級部門、地市工作例會制度,加強點對點指導聯系。建立互看互學互比機制,針對10個重點領域任務推進搭建數字化工作晾曬平臺,通過召開工作推進會等形式,以點帶面推動整體。
2.全面落實清單制度。對“3+10”專題專項年度任務實行清單管理,并嚴格落實問題隱患、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定期報送制度,逐月對賬銷號,強化過程管控;加強督查督辦,階段性組織“回頭看”,統籌督促落實。
3.深化專項綜合治理。統籌推進消防、道路交通、交通運輸、漁業船舶、城市建設、工業園區等功能區、危險廢物、特種設備等重點領域安全生產綜合治理,特別是加強直接監管領域的整治。?;奉I域:到年底,各市或?;分攸c縣制定化工產業“禁限控”目錄,嚴格控制涉及光氣、氯氣等有毒氣體以及硝基胍等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建設項目;加強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方ㄔO項目安全風險防控,6月底前建立?;方ㄔO項目多部門聯合審查制度;推動52個化工園區開展以“五個一體化”為重點的安全整治提升,力爭到6月底前消除高風險化工園區;推動403家重大危險源企業全面落實企業包保管控責任,明確各級責任人,實施在線監測預警;提升從業人員素質,建成3個以上?;钒踩珜嵱柺痉痘?,完成2萬名以上?;芬痪€員工應急技能及安全培訓。加工制造類小微企業和礦山領域:重點開展有限空間、涉爆粉塵、鋁加工(深井鑄造)等安全專項整治,全面完成10個以上工位鋁鎂粉塵企業使用“一體機”等安全設施改造;完善企業安全風險閉環管控機制,到年底加工制造類小微企業安全風險管控體系建設覆蓋率65%,其他行業領域企業覆蓋率50%。加大對地下礦山、露天礦山、尾礦庫等整治力度,取締淘汰落后生產能力的小礦山,完成11座頭頂庫治理,對尾礦庫嚴格做到只減不增。
(三)以實施“遏重大”攻堅戰為重點,提升防控重大風險攻堅力。
1.聚焦目標重點。攻堅目標上,通過1年專項攻堅,實現重點領域風險識別精準性明顯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明顯提高,工作有效性明顯增強,工作領導力和專業統籌力明顯加強,“遏重大”攻堅戰取得明顯成效。攻堅重點上,省級確定道路運輸、涉海涉漁、消防、危險化學品、建設施工、工礦、旅游和城市運行等8個“遏重大”重點領域,各級結合本地實際于2月底前明確重點領域。
2.落實攻堅任務。精準識別重大風險。圍繞人、物、環境、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事故風險,完成省級重大風險鏈魚骨圖繪制,并動態迭代。有效防控重大風險。2月底前建立省市縣三級風險清單及防控措施清單和責任清單,7月底前開展中期評估,12月底全面落實風險閉環管控;推行區域指數評價,3月起每月發布安全生產管控力指數。閉環治理重大隱患。3月底前推動8個重點領域建立完善重大隱患判定標準,明確隱患類別、整改方法和驗收條件;4月底前,全面落實隱患“市級60日、縣級30日”閉環整改,形成“發現、交辦、整改、督查、銷號”的全過程閉環。推進本質安全提升,淘汰安全不達標裝備和設備,6月底前分領域制定淘汰目錄。
3.把握攻堅進度。2月底前印發方案,全面動員部署;3月—11月全面排查風險,深入整治隱患,對重點難點實施集中攻堅;年底前全面總結、查漏補缺,確保較大事故負增長,重特大事故零發生,攻堅戰取得明顯成效。
(四)以嚴肅嚴格監管執法為抓手,提升執法震懾力。
1.綜合執法改革到位。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意見》,3月底前出臺我省實施意見,推進行政執法“大綜合一體化”改革,積極構建“綜合執法+專業執法+聯合執法”體系;統籌配置執法資源和力量,9月底前市縣兩級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組建到位;推進鄉鎮(街道)應急管理站(所)和消防工作站(室)一體化建設,進一步推動執法事項、重心和力量下沉。
2.分類精準執法到位。分級分類執法。9月底前制定分類分級監管執法的具體措施,明確省市縣鄉各級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和分級分類監管目錄,清晰各級執法權限、范圍、重點,提高執法精準性。突出重點執法。3月底前編制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督促各地編制年度檢查計劃,突出對?;?、礦山、“三類園區”“三類場所”“三類企業”等重點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周期性執法檢查,實現高危行業領域全覆蓋、小微企業靶向執法,提高針對性;根據動態風險預警“四色圖”,精準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執法監管,每季度聚焦重點開展1次“監管+專家+媒體”的“四不兩直”暗查暗訪。實施差異化執法。依托我省“信用+執法監管”場景運用,加強應急管理執法工作與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基層治理平臺的銜接協同,全面推廣“信用+執法”,建立信用監管與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執法工作機制。強化聯合執法。6月底前,聯合省自然資源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并實施煙花爆竹生產、油氣長輸管道、礦山、港口等領域跨部門“雙隨機”聯合執法計劃,形成執法合力。
3.嚴格剛性執法到位。強化執法力度。加強預防性執法力度,全省綜合非事故處罰額占比率達85%以上,全省檢查處罰率達到20%以上;加強行政執法和行刑銜接,強化事故前嚴重違法行為刑事責任追究;2月底前出臺事故提級調查具體實施辦法,對影響嚴重的較大事故實施提級調查,提高執法震懾力;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合作,5月底前建立重大隱患公開曝光常態化機制,加大對典型安全生產違法案件的警示宣傳力度。復盤整頓提升。常態化組織開展事故整改情況“回頭看”,對較大及以上事故組織全面復盤,對調查報告落實情況進行跟蹤評估,推動落實,2月底前出臺具體實施辦法;對重點地區實施專項整頓,力爭3月底前建立“開小灶”掛牌整頓提升辦法,針對一個時期內較大和重大事故多發、問題隱患突出的地區,由省安委辦統籌、各專委辦督促、行業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掛牌整頓提升。規范執法行為。6月底前,進一步細化健全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杜絕標準不一隨意執法,提高執法權威性和震懾力。加強執法監督考核,每季度對各市非事故處罰額占比率、罰款收繳率、檢查處罰率等情況進行通報,健全執法評價體系;探索建立省安委辦對省級相關部門安全監管執法季度通報制度,推動行業監管責任落實。
(五)以深化自然災害重點工程建設為牽引,提升災害防范力。
1.全面發力自然災害9項重點工程推進。全面發揮聯席會議作用,建立定期會議制度,健全項目管理監督機制,強化工程項目全過程、全環節管理,統籌推進實施。全面推進自然災害風險普查。建立省普查辦聯系指導地方和定期調度工作制度,3月底前召開部署會,全面推進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12月底前完成調查總體任務。加快應急救援中心建設。年底前完成金華救援中心基礎設施建設,依托現有的救援基地,推進杭州、溫州、紹興和麗水救援中心建設。推進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化工程建設。完善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信息化系統信息共享交換機制和業務模型,建成各項功能應用,提高多災種和災害鏈風險早期識別和預報預警能力。
2.持續發力防汛防臺工作體系建設。繼續落實“利奇馬”復盤調研報告后續階段9項任務,推進“黑格比”復盤工作建議的25項具體任務落實,深化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防汛防臺工作的若干意見》。持續完善防汛防臺“六個一”工作體系。汛期前全面完成防汛大檢查暨隱患排查,實現所有村(社區)近3萬張村級防汛防臺形勢圖更新完善并實行電子化管理,迭代更新“風險一張圖”;綜合風險會商研判成果,動態更新“研判一張單”;3月底組織省級防汛督查,對風險隱患嚴格落實“管控一張表”督辦交辦機制,做到閉環管控、動態銷號;對照“應急一指南”,5月組織開展實戰化的防汛防臺線上線下融合應急綜合演練;結合災害復盤更新完善“案例一個庫”,完成一輪警示教育,汛前組織防汛防臺萬人大培訓,實現防汛責任人培訓全覆蓋。推進基層防汛防臺體系“六張網”標準化建設。按照組織責任網、風險防控網、搶險救援網、災后恢復網、運行保障網、數字信息網要求,2月底制定《關于加快推進基層防汛防臺體系標準化建設的意見》《基層防汛防臺體系建設管理標準》,在11個設區市各選定1-2個縣(市、區)開展試點,11月組織考評驗收,推動縣級基層防汛防臺體系長效管理標準化建設。
3.精準發力推進森林防滅火能力提升。完善工作機制。3月底前制定健全完善森林防滅火工作機制的指導意見,6月底前完成森林火災應急預案修訂,進一步強化工作協同和屬地責任,構建運行順暢的森林防滅火工作體系。建設專業隊伍。到年底全省森林火災高風險區縣(市、區)至少完成45支專業森林防滅火隊伍組建。強化預報預警。6月底前建成靜止氣象衛星林火監測項目,實現全天候24小時監測,30分鐘內發現初發火情,林火監測覆蓋率提升至100%。
(六)以加快數字賦能應急管理為突破,提升精密智控力。
1.持續迭代自然災害數字化平臺。提升風險精準識別。堅持邊普查邊應用,進一步完善風險“五色圖”模型,細化風險識別顆粒度;推動在易發生小流域山洪、地質災害、城市內澇等災害的重點區域部署物聯感知設備,實現災害風險隱患動態監測預警;探索大數據分析技術在綜合風險研判、城市功能損失預測、森林火災識別、智能風險提示等場景運用。拓展實戰應用功能。6月底完成雨雪冰凍災害、森林火災、地震災害等模塊開發,形成多災種風險數字防控綜合應用;深化自然災害“安全碼”應用,規范人員轉移“碼上轉”、救援隊伍“碼上救”業務流程,拓展開發風險預警“碼上知”、受災情況“碼上報”等場景。推進基層應用延伸。建立全省一體化基層防汛防臺數字化系統,綜合集成防汛防臺組織體系管理、應急預案、人員轉移、風險提示、責任人到崗履職、可視化指揮調度、村級形勢圖等應用,加大“掌上應急”應用推廣,4月底前實現全省基層防汛防臺責任人釘釘移動端應用開通全覆蓋。
2.全面賦能安全生產數字化平臺。完善安全生產風險監測網。根據風險鏈魚骨圖指引,推動“兩客一危”車輛、涉海涉漁、隧道涵洞、危險路段、地鐵施工、建筑工地、燃氣管道等建立風險感知系統,9月底前實現對突發風險隱患的超前預警、聯動處置。加快實施“工業互聯網+安全生產”行動計劃,推進重大危險源監測預警聯網;年底前所有尾礦庫建成風險在線監測預警系統并實現數據互聯,大中型礦山建成視頻監控、地下礦監測監控、高陡邊坡安全監測等預警系統。加大安全生產“安全碼”推廣應用。推行“安全碼”在企業從業人員掃碼上崗、進場作業、培訓考核等場景的應用,強化對安全生產重點人員風險活動、設施設備、企業管理的動態監測。建立基層安全生產風險處置平臺。推進安全生產風險平臺與基層治理“四平臺”實現數據共享,推動基層安全生產風險防控數字化應用全覆蓋,6月底前基本形成安全生產風險隱患排查和快速處置閉環機制,有效解決監管“最后一公里”問題。
3.大力建設應急管理科技創新平臺。加強應急管理領域技術研究。深化應急管理創新應用和技術支撐平臺建設,加強政府、企業、院校三方技術交流合作,爭取成功申報1家以上部級應急管理技術重點實驗室,力爭省重點研發計劃立項1項以上。強化應急指揮技術保障。開發應急值班值守系統二期,實現與110等省級部門信息平臺共享互通,提升突發事件信息獲取能力;加快建立全省應急管理衛星通信網,完成省級衛星通信固定站和市縣便攜站建設,確保指揮調度暢通;推進高空視頻監控建設,新增或接入視頻監控10000個,6月底前實現全省多災易災鄉鎮全覆蓋,10月底前實現化工園區、重點小微企業園區全覆蓋。推進先進安全技術應用。重點?;飞a企業可燃和有毒氣體監測報警、緊急切斷、自動化系統裝備率和有效投用率達到100%;到年底完成涉及硝化、氯化工藝裝置全流程自動化改造,管式反應器、微通道反應器等工業化應用企業超過30家。
(七)以夯實應急救援基礎為保障,提升應急處置力。
1.強化應急救援力量。完善救援隊伍體系。制定省、市和縣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規劃,探索開展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大對專業隊伍、社會力量的培育,新培育50支社會應急力量,11月底完成?;?、涉海涉漁、地下空間等專業救援和醫療救助隊伍建設。提升航空救援能力。進一步規范航空救援工作,制定航空應急救援指導手冊,健全完善空域使用、航路航線審批、飛行服務保障、機場骨干網絡聯動、經費補償、保險保障等工作機制;加強臨時起降點建設,全年新增80個以上臨時起降點;建立地面航空應急救援隊伍,提升全災種應急救援能力。健全基層應急體系。指導地方組建市級社會救援樞紐型社會組織,培育引導社會應急力量健康有序發展,大力發展政府專職消防員和志愿消防員;加強鄉鎮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村級應急志愿者救援隊伍建設,在200個重點鄉鎮(街道)建立“一專多能、一隊多用”的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
2.強化應急處置指揮。完善預案體系建設。以實戰為導向,加快專項預案制定,省級專項應急預案修編率達80%以上,設區市專項應急預案修編率達70%以上。推進預案電子化建設,6月底前建立全省預案數據庫,實現省市縣預案數據共享、精準調取、修訂演練動態管理。分領域分層級組織開展地鐵、危險化學品、臺風等應急預案演練,新修訂的預案演練率達100%,其他預案演練率達50%以上。規范應急救援指揮。推進各級應急指揮部建設,形成上下貫通、銜接有序的應急指揮部體系和應急指揮平臺體系;完善分級指揮和隊伍專業指揮相結合的指揮機制,建立事故、災害現場指揮官制度,全面加強現場指揮規范化建設。完善社會應急聯動機制,到年底市級局牽頭或參與應急聯動機制達100%,縣級局牽頭或參與應急聯動機制達50%以上。加強應急指揮中心場所建設,年底前80%以上設區市及50%以上縣(市、區)建成指揮中心場所;市級100%、縣級50%以上實現“四有”標準規范化建設。強化長三角區域協同。落實省際邊界區域協同響應和增援調度、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聯合管控等長三角區域應急聯動協調8大機制,到年底取得明顯成效。5月上旬舉辦首屆長三角國際應急減災博覽會。
3.強化救援基礎保障。推進避災安置場所擴面提質。用好風險普查成果,優化調整已有和新建避災安置場所選址布局,年底前完成1500個以上避災安置場所規范化建設,鄉鎮避災安置場所實現100%規范化。強化基層應急物資保障。調整省市縣三級重要防汛防臺應急物資儲備目錄,細化量化高、中、低風險縣(市、區)應急物資儲備數量;進一步完善應急物資管理平臺,科學、有序、高效調撥;全面推進村(社區)應急器材標準配備,4月底前推動鄉村兩級基層防汛責任人頭盔、電筒、防雨護具、救生衣等“四小件”配備100%到位;拓展應急信息發布渠道,加快推進農村應急廣播建設,4月底前爭取農村應急廣播每個行政村設有1路戶外回傳終端。夯實基層一線減災基礎。創建一批省級綜合減災示范社區,推薦一批國家級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健全災害信息員培訓機制,市、縣、鄉三級災害信息員年度培訓率不低于50%,村級災害信息員年度培訓率不低于20%。
(八)以推動社會化服務為助力,提升社會共治力。
1.深化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扶持專業化服務機構。落實扶持政策,推動服務供給市場做大做強,到年底每個市扶持不少于5家有一定規模實力的專業化安全技術服務機構。從嚴約束規范安全中介機構執業行為,實行安全評價報告公開制度。強化服務保障機制。6月底前,出臺社會化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健全社會化服務監管平臺,規范社會化服務人員從業行為,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提升服務質量。擴大社會化服務覆蓋面。推廣各種社會化服務模式,推進向小微企業傾斜,到年底加工制造類小微企業和小微企業園社會化服務覆蓋率達70%以上。
2.深化事故災害風險社會分擔機制。推進安責險擴面。實現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漁業生產等八大高危行業領域安責險投保率100%;建立健全礦山、?;?、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高危行業及細分領域、小微企業園區事故預防服務標準,推進安責險信息管理系統上線運行。推進巨災險試點。設立省級層面工作聯絡機構,制定巨災險試點工作指導方案;指導11個市開展巨災險試點,并強化財政資金引導,建立試點工作以獎代補機制。
3.深化提升全民安全素養。加強教育培訓。加強重點人群教育培訓,實現黨員干部“生命重于泰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電視專題片學習全覆蓋;持續推進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推進實施企業百萬員工安全大培訓,培訓人數不少于120萬人。深化主題宣傳。持續深化安全宣傳“五進”活動,大力開展防災減災日、安全生產月、消防宣傳月等主題活動,打造一批宣教精品,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拓展宣教陣地。持續推進全民安全素養提升行動,定期發布安全素養指數;打造浙江特色應急(安全)體驗館,至少完成280家宣教體驗館建設。
(九)以打造應急鐵軍為支撐,提升履職專業力。
1.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創新新體制下的政治工作。探索和把握新形勢下應急管理系統政治工作特點規律,大力提高領導干部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制定《廳黨委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指示和黨中央、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工作辦法》《加強全省應急管理系統黨的建設實施意見》《廳黨委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做到令行禁止,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持續加強初心使命教育,不斷提高政治覺悟、筑牢思想根基;完善廳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建立黨員學時記錄和考核機制,每半年組織1次應知應會內容理論測試,打造學習型機關。加強黨的組織建設。抓好各級領導班子建設,嚴守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加強各級黨的組織建設,制定《機關黨建責任制實施辦法》《機關黨委工作規則》,持續推進黨支部規范化建設,打造“應急先鋒”支部黨建品牌,把黨的領導貫穿應急管理工作全過程。
2.以能力素質建設為根本。加強干部能力培訓。有序推進應急管理干部培訓,70%以上完成綜合應急業務培訓、80%以上安全生產執法人員復訓和80%以上的專業領域業務培訓,執法人員入職培訓不少于3個月、每年復訓不少于2周;組織開展全系統干部“百問不倒”應急管理知識競賽。積極與高校、黨校、社會組織、重點企業合作,建設25個以上市縣級培訓基地,加強實戰演練、模擬演練、現場教學等應急管理干部實踐鍛煉。規范干部日常管理。全面推行公務員平時考核制度,落實應急管理導師制度,探索開展系統年輕干部調訓工作,4月底前開展年輕干部政治素質專項考評,加強年輕干部培養。健全激勵保障機制。落實《應急管理系統獎勵暫行規定》《浙江省應急管理及時獎勵實施細則(試行)》,充分發揮及時獎勵作用;組織開展“最美應急人”評選,激勵應急管理干部勇擔使命、履職盡責。
3.以清廉應急建設為保障。強化效能建設。完善監督問責制約機制,切實解決干部隊伍中對工作推諉扯皮、討價還價,干工作調門高行動少、不盡心不用力,抓落實當“二傳手”、“甩手掌柜”等庸政怠政懶政現象,持續整治“四風”。強化風險防控。堅持抓常抓長,定期開展廉潔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黨員干部思想防線;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制定《廉政風險防控實施方案》,抓住“查、防、控”三個環節,實現廉政風險防控閉環。強化監督執紀。嚴格落實《廉政談話實施辦法》,實現廉政談話全覆蓋,抓早抓小、預防在先;制定《現場監督管理辦法》,實行監督工作聯系單制度;準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格開展執紀問責,始終保持監督執紀高壓態勢。
三、政策保障
(一)落實改革政策。起草我省《關于深入推進應急管理事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出臺我省《關于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健全應急管理綜合執法體系。深化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推動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全面加強。
(二)完善法規體系。推動《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條例》頒布實施,做好《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立法準備,適時推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浙江省消防條例》《浙江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修訂,為應急管理工作提供堅強法制保障。
(三)完善制度標準。出臺《浙江省企業安全風險報告規定》《浙江省安全風險普查辦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深化信用體系建設,出臺《浙江省安全生產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完善應急管理地方標準,推進《醫藥化工企業安全管理規范》等12項地方標準的制定修訂立項工作。
四、考核評價
(一)嚴格工作考核。推動安全生產考核結果納入省政府對省級部門的績效考評,增加安全生產工作在地方黨委、政府高質量發展考核體系中的權重,強化考核“指揮棒”作用;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推動年度安全生產考核結果在干部選拔任用、評優評先中的運用。
(二)提升巡查實效。探索建立省對重點縣(市、區)安全生產巡查制度,對重點工作實施專項巡查制度,常態化推進安全生產巡查;嚴格落實巡查結果通報、公開制度,注重結果運用,強化巡查震懾作用。
(三)推行指數評價。建立安全生產、自然災害管控力指數發布機制,定期發布,以組織力強化領導力,以領導力提升管控力,以管控力降低事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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